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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性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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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5)《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6)《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7)《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3;
(8)《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9)《钢铁工业建(构)筑物可靠性鉴定规程》YBJ219-89;
(1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1)《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
(12)《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13)《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1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6)《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17)《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技术规程》J10973-2007;
二、工作内容
1) 调查房屋的建筑布局,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对比,核查房屋当前布局和原设计的一致性;包括主要轴线尺寸、楼层层高、建筑分隔、门窗位置。
2) 用钢卷尺抽查结构轴线、层高,抽查主要承重构件平面位置和截面外包尺寸、腹板厚度和高度、翼缘厚度和宽度等;主要目的为测出结构实际施工与设计要求的相符程度和结构构件几何施工误差,为后续结构承载力分析提供几何条件。
3) 采用里氏硬度法对结构的钢材强度进行抽样检测。
4)采用回弹法对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样检测,环境允许下可采用钻芯法
5)采用砖回弹仪对砖体承重部分进行抽样检测,采用砂浆贯入法对需要检测的砂浆部分强度进行检测
6) 依据《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1989,采用超声波探伤的方法对焊缝质量进行检测,对焊缝进行探伤分级,为后续结构承载力分析提供焊缝质量依据。
7) 各种节点连接检测,包括螺栓的数量和规格,排列方式,有无缺损和损伤等。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采用水准仪测量结构整体的沉降或相对高差情况,采用经纬仪测量结构四角棱线的倾斜量和抽查部分刚架架柱的垂直度,对柱和墙的垂直度进行测量,采用水准仪测量楼面相对不均匀沉降状况,为评估结构的沉降和沉降差等提供依据。必要时抽查杆件的变形和挠度。
9) 根据现行规范,对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
10) 根据现场测试得到的数据,对结构进行建模计算分析,复核结构承载能力和结构变形;
11) 综合承载能力计算结果和现场检测情况,对房屋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最终出具书面的鉴定报告。

三、主要检测仪器、工具
作为上海市领先的检测机构,我们拥有行业内最先进齐全的检测设备,设备可以检测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砌体、木结构等不同类型构件的材料性能和损伤。除常规检测设备外,还拥有手持式钢筋混凝土雷达、结构动力性能检测分析系统、红外热像仪等先进的专门检测设备。除完备的检测、试验设备外,房检站还拥有ANSYS、SAP2000、ETABS、PKPM系列等大型结构分析软件,可以对各种常规和复杂工程结构进行计算分析。
四、委托方提供条件
1) 提供结构现存的相关图纸资料;
2) 提供实施现场检测的必备条件,如水、电等;
3) 现场检测会对结构造成一定的破损,为保证工作效率,须由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现场检测造成的局部损坏由委托方自行修复。
五、安全检测管理措施
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文件,健全和落实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拟定具体措施如下:
1.凡从事本项目结构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应标准、规范、检验实施细则,熟练掌握检测、校准仪器、工具的使用方法,并经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
2.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需要委托方配合的安全工作事项,应在委托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规定。项目有特殊的安全要求时,应将有关安全措施纳入检测方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必要时留下记录。当相关单位要求订立安全协议时,有关人员应予配合,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安全协议的起草与订立。
3.项目组的全体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关于安全防护工作的安排,具体检测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熟悉和遵守本岗位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全体人员必须对人员、设备及被检物的安全负责,并应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4.现场检测工作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赤膊操作,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必须戴好安全帽。因作业需要,临时撤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
5.现场检测工作需登高作业时,必须搭设临时的登高设施,并确保登高设施的可靠性,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二米以上高空作业,有关人员要使用高空安全带,并扣紧扣实。若确实没有条件系扣安全带时,应采取下方专人看护、确保登高设施的安全等可靠措施保证高空操作人员的安全,高空作业时不得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品,所使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以防坠落。
6.现场检测时,对无照明设施的区域应首先接设照明装置,或携带手电筒、探照灯等照明设备,严禁摸黑行走和工作。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应远离围护设施不到位的孔洞,不得随意走动。
7.检测仪器必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格并熟悉该仪器操作规程的人使用;仪器设备运输与现场使用过程中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携带去现场的电器、电线等,应做好安全检查;有关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按有关规定必须由电工完成的作业,配电箱、开关箱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8.从事对结构有破损的检测工作时,有关检测人员必须确保不因破损检测而影响受检结构的安全;必要时,检测人员应向项目负责人征询有关检测位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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