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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周边为三块平原地区,整体地势平坦,平均海拔200m,升压站内有五个单体,古北风电场安装有12台风机,并于2022年10月并网发电,本项目服务观测时长3年,第一年观测3次,第二年观测2次,第三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
监测目的
为及了解风电场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趋势的情况,业主特委托上海钧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古北风电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沉降监测,以便对建(构)筑物整体沉降情况进行分析,为业主提供准确可靠的动态沉降数据,从而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使用和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监测范围和内容
本次委托内容为风电场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服务,其中包括风机12台,升压站内建筑物4个,分别为综合楼、设备间、配电室、35KV室。监测内容为各单体垂直位移监测。
在沉降观测的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下列规范执行:
(1)《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基准点的布设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初始数据的基本控制点,为保证观测值的可靠性,在变形区外埋设沉降观测使用的基准点。本次升压站内共布设4个基准点,分别为BM1-BM4。本次高程系统为独立高程,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000m ,基准点BM2、BM3、BM4由BM1采用精密水准仪引出,测得BM2高程为0.28173m,BM3高程为0.34699m,BM4高程为0.37164m。(各基准点分布情况见附表)
风机基准点利用原施工方布设的基准点,每台风机均布置有2至3个基准点,编号为BM1-BM3,12台风机基准点合计35个。本次高程系统为独立高程,设定每台风机基准点BM1相对高程均为±0.00000m,由BM1采用精密水准仪引测出BM2、BM3高程:
1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60157m,BM3高程为0.35982m;
2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45757m,BM3高程为0.06147 m;
3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55465m,BM3高程为-1.15637m;
4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88119m,BM3高程为-0.47589 m;
5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03709m,BM3高程为-0.12365 m;
6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05417m;
7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58430m,BM3高程为-0.10355m;
8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32951m,BM3高程为-0.70729m;
9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07536m,BM3高程为-0.85701m;
10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02853m,BM3高程为-0.05258 m;
11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05546m,BM3高程为-0.71172m;
12号风机设定基准点BM1相对高程为±0.00m ,基准点BM2、BM3由BM1引出,BM2高程为-0.29847m,BM3高程为-0.38262m。
7.2沉降监测点的布设
升压站单体利用原施工方布设的监测点共17个,点位分布见附表8.1。
每台风机4个监测点位,共48个点位,其中风机编号分别为1、2、3、4、5、6、7、8、9、10、11、12,各风机点位分布见附表8.2-8.13。
7.3观测仪器
该沉降项目采用Trimble DiNi03电子水准仪进行监测,其精度为每公里往返测高差中误差±0.3mm,同时配合专用的精密铟钢尺施测。现场采用闭合水准路线测量,精度满足二等水准测量要求。
7.4水准线路的观测限差
(1)环闭合差≦1.0mm (F为环线长度,单位km);
(2)每测站前后视距差≦1.5m,累计视距差≦6m;
(3)每次读数视线长度≧3m且≦50m。